舊刑法之制定於17年3月10日公布(國民政府令,387條),其施行條例之制定於6月9日公布,展延兩個月(蔡元培提議,第75次會議,6月29日),自17年9月1日施行(與刑事訴訟法同日施行)。中華民國刑法(第三屆第78次會議通過)及其施行法,自24年7月1日施行(國民政府24年4月1日令),最近一次修正於110年6月16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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